2013年6月15日,犯罪嫌疑人梁某因涉嫌抢劫被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刑事拘留,羁押在闸北看守所。梁某家属委托骆文龙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,经过多次会见并和公安机关沟通了案情,骆文龙律师认为公安机关认定梁某构成抢劫罪证据不足,于是向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提出取保候审申请。闸北分局经与闸北检察院沟通案情,闸北检察院决定对梁某不予逮捕,对其办理取保候审。2013年7月12日,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向梁某送达《上海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决定书》,对梁某涉嫌抢劫案件做销案处理。同日,闸北区看守所向梁某签收《释放证明书》,梁某立即走出看守所重获自由。
(上海刑事辩护律师 骆文龙 13661676199)